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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摩克利斯之剑·序章

(注:本篇为下一章节大事件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的引子及背景介绍,同时下文中暮光变节者相关剧情,也是“名刀窃贼”篇后续)

当万物处于时间伊始,当世界中连存在的概念也未曾存在时,它便在虚空中漫游。

在宇宙剧目巡演的前奏中,它便已存在许久—当创世之光的凝聚点之一,自其眼前溜走—它便由无数岁月的沉睡中苏醒。

不,说是无数岁月也并不严谨。

在爆炸发生前,时间的概念也尚未界定。

可以说它只睡过短暂的微秒。

也可以说它已在梦中度过千万世纪。

就连它自己也不在乎沉睡的长久与否。

因为它很快发现,运动比静止有趣的多。

它像孩子一样探索着,将黑暗虚空中的景观勾入记忆内部。

只有黑暗,真是不幸。

当虚空中的质量点以某一角落为核心,凝神聚力团结四方时,它也在其中。

当质量抵达极限后,无数科学、神秘学,玄学与神话传说中的宇宙起源,它又成为那场爆炸的目睹者。

这样壮烈的爆炸,一生只能见证一次。

这样壮烈的爆炸,是创世纪的前兆。它由此被赋予“存在”的概念,它借助物质充盈的新生寰宇,为自己铸造身躯。

它是暗影,它是虚无中的遗民。它为自己取得达摩克利斯之名,寓意为践踏、征服。

它不需要刀剑,不需要武器。

它自己就是最好的武器,影是它的街区,它的身躯可变化为目中所视的一切。

它的能量就像细胞一般,浅灰的球体无需眼耳口鼻,它们自会寻找宿主,为自己的群落增添新秀。

为什么,总有不同星球文明的最后一员,在被摧毁时抓住达摩克利斯的脚踝询问。

为什么,为什么影子般的他们,不能去过征战外的生活?

问出此类问题的人,死法通常是被达摩克利斯唤来的子嗣撕裂分食。

“因为有趣。”达摩克利斯的答案。

当达摩克利斯对“存在”的概念尚未成型时,他见证过最壮烈的毁灭。

那一刻被无数文明不谋而合地称作宇宙大爆炸、奇点爆炸,万物起源。

达摩克利斯则将之称为…“燃亚”…

燃烧一切的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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